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武侠小说

一直以为自己是配角,直到同学会这天,昔日的校花躺在他身下……-【2024年3月更新】

时间:2024-03-16 浏览量:2次

一直以为自己是配角,直到同学会这天,昔日的校花躺在他身下……-【2024年3月更新】

本篇最后由 流光阅读 于 2022-7-21 00:33 编辑

楔子

太阳消失了!

极致的白就是极致的黑!炽白的光线让人睁眼如盲!

光芒所及之处,天空下所有站立的东西瞬间化作二维的图像:高楼来不及崩碎就被整体压进泥土之中,形成一块混合着血肉和钢筋水泥的石棺。

茂密的树林平整地摊在地面上,仿佛一张张夹在书页中的完美标本;至于路上行走的人则是一副绝美的切片图,深红色的血渍背景上,各种脏器的薄片井然有序地排列着。

整个世界,仿佛是一位高超画家笔下的雪白纸,尽情而残酷地显示着大自然的鬼斧神工。

大音希声,这超越了核弹爆炸千万倍的亮光,没有半点儿声音,带来了光芒下死寂的世界。

天空尚有流云,只是这流云被一只无形的手拉扯成细长如剑的形状。

剑的边缘是赤色的红,宛如地面上凝固的血晶;赤色的红中有迸射出的紫色的电,恰若恶魔眼中的光。

咔嚓——

赤色最赤处,一道银色的千丈白芒临空划过,将整个天空狠狠斩断!那被斩之处,剑云退散,血芒崩碎,露出一大片澄澈无比、毫无瑕疵的蔚蓝色天幕。

却也显露出天底下最可怕的真相:天幕下竟耸立着一只妖魔!

妖魔全身赤红,头顶双角,背生双翅,翅羽如剑,展开不知其几千里,遮天蔽日;妖目如火,魔瞳如电,张合之间,雷霆乍起,霹雳横空;四肢如柱,擎天踏地,威势滔天!!

银色的剑芒斩在妖魔的胸腹,留下一道如海沟一般深邃的剑痕,这剑痕似带有神圣气息,斩过的地方竟有银色的火焰升起!

嗷!

妖魔被这一剑斩得魔性大发,仰头大吼,这一吼,天底下地面上顿时升起一道、百道、千万道金色的烟柱,每一道烟柱之中似乎都隐隐有生灵的影子。

“凡!我!所!立!皆!为!净!土!”

银色的光芒中闪过银色的影子,银色的眸子里划出剑的影子,剑,名月!

净世剑,一剑横空,天地断!

“元!灵!心!空!劫!”

妖魔的头部和四肢瞬间各出现一个金光闪闪的光球,光球笼罩着妖魔全身,竟显得无比庄严神圣!

“帝月,我已习得炎凰圣晶中的五字真言,你的净世断天剑如何能斩得了我”

天崩地裂,银色的影子融在剑里,剑光天地纵横!

---,---

“咦气息消失了”

墨染的夜幕下,闪亮着三个常人看不见的白色光团,每一个光团里都隐隐有人的影子。

一个光团外围银色的晕光忽然如涟漪一般荡漾开来,瞬间覆盖整座城市。

光团里的女子闭目,像是在搜寻,又像是在感应什么东西,良久悠然一叹道,“一个时代落幕了,想不到传奇如她,也有终日的一天。”

“黑暗降临了,她守护的这些星火终究会被永夜吞噬,这或许也是我们的归宿。”

“竟然为了一个星灵世界的蝼蚁拼到这种地步!我可不会像她这么傻,数千万年了还有怜悯这种可笑的情绪。”

“只是炎凰圣晶的气息也消失了,那可是一件可怕的神圣魔器。”

“圣灵的碎心一击,魂力之光贯穿五大世界,连天渊最深处的魔物修为也要直接下降一个层次,更何况是直撩锋芒的噬魂,想必炎凰圣晶同它一起都被消灭了。”

“这些星火真是耀眼得令人吃惊啊。”

夜空下辉煌灯火绵延数千万里,灯火中常人不可见的银色光华交织,宛如流动的河流。

望着这浩浩荡荡的银色河流,女子嘴角微微上翘,下一刻她身周的光团突然变成一个幽深无比的黑洞,数千条银色的河流顿时被牵引了过来。

银色的河流如倒悬的瀑布急速上升,很快便接近大气的边缘,就在这时,大气层的外围却突然闪现出三十道银色的月相图案,从新月到满月再到残月,每一道月相表面都凛凛有浩如渊海般的森然剑气。

三十道月相乍然而现,刹那间便合成一道雪月剑气,只一道白芒闪过,女子身周的黑洞就被斩成了两半。

“月神玄遗大禁术!”

女子勐地吐出一口靛青色的血液,眉目飞起,望着星球环绕的月相,憎恶地说,“臭女人,死了还要和我作对!活着我或许要怕你三分,但是死了还想压我一头,做梦!”

“哼,吞噬星灵渊火亏你说的这么大义凛然,难不成你还真以为帝月死了”

“你说什么”

“天渊已经开始涌上来了,帝月的灵星那么多,为何她拼了命也要保护这一颗,甚至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在这里设下玄遗之阵。”

女子脸色慢慢凝重,似是想到了什么。

“只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她要在这颗星应自己的劫。圣灵之所以为圣灵,就是因为我们始终无法找到自己的劫,或者即使找到也没有勇气踏出那一步,所以无法更进一步,始终徘徊在渊与火之间,被源所驱使。”

“而劫,虽然意味着毁灭,但作为源的五态素之一,毁灭也意味着重生。帝月虽然境界深不可测,但将死未死之时境界陡降,必然也受到了来自天渊的强大诱惑,她不想堕落,就只有应劫一途。”

“你的意思是……她选择的是幻世劫”

“当然。找不到劫就无法主动应劫,无法主动应劫,就只能选择幻世劫。”

“幻世劫呵呵……那跟死也没什么区别了。”

“可也不算真正死了。”

女子望着漂浮在黑暗深渊中的星,“直到这颗星不再有一点儿火光。”

“单凭玄遗之阵你觉得能挡天渊多久”

“一年遮光期,一年流光期,一年暮光期,之后就是永夜。”

“那她也太痴心妄想了,三年时间也太短了。”

“这颗星如此繁盛,是她用生命守护的世界,或许有什么特殊之处吧!”

女子张开双臂,周身银光大盛,“圣灵陨落,自古以来都是天大的事。吞噬星火虽能大幅度增长魂力,但有什么后果想必各位清楚,言及于此,好自为之。”

第1节

自古有言:慧极易伤,情深不寿。

作为一个知名的网络写手,萧尘想的要比常人多一些。

想得多了,就有些胡思乱想,有些时候,甚至分不清现实和虚幻。

当发现自己有这种倾向的时候,他知道,自己怕是活不长久的。

是人,都怕死;特别是知道自己将要死的时候,就更加怕死。

当萧尘知道自己将要死,而且还会比旁人早死的时候,他的害怕达到了顶点。

他用三年攒下来的稿费给自己请了一个气功大师,那是一个很有名气的大师,即使在他所在的五线小城里也价格不菲。

初次见面的时候,当看到那老者鹤发童颜,仙风道骨的样子,萧尘知道自己这次的选择没错。

从此他开始了苦行僧一般的修行生活。

练气,从早上五点天际开始泛白到八点左右太阳升起十度角度,大约三个小时的唿吸吐纳。

那个大师也很有耐心,悉心指点,不厌其烦地给他加油打气,说什么天道,讲什么灵气,感叹这个时代不适合练气,所以培养气感要持之以恒。

很多时候萧尘练的全身麻痹,甚至连脑子都有些不灵光,几乎快要放弃了。

可是看着这位大师同他一样早起,一样唿吸吐纳,年纪七十多了,依旧没有丝毫懈怠,想着自己一个小青年,二十出头,连一个老人家都比不过,就咬着牙坚持了下去。

严寒酷暑,狂风暴雨,未有一天中断。

大师对这个徒弟很是满意,同社会上大多数急功好利的青年不同,这个徒弟温文尔雅,谦逊有礼,最重要的是不急不躁,这些在他看来都是修行最重要的品质。

萧尘对这位大师也很满意,因为就在不久前他终于修炼出了气感,掌握了最基础的气血搬运的法门。

“修行要静心,心不静,轻则修为停滞,重则天魔入侵。静心……”

每次吐纳开始,大师都要例行地说上这么一段话。

萧尘不以为意,因为大师也说过在这个连修炼气感都万分艰难的时代,不用担心天魔。说起天魔,大师也是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的。

但还是要静心,毕竟这是老祖宗一再强调的,据说,他们那个时代,炼气盛行,出了很多大能,甚至圣人。

“师父,可我就是免不了会胡思乱想啊。其实也不是胡思乱想,就是有些担心……”

两年后的今天,萧尘才将心底一直的疑惑彻底抛了出来,希望得到大师的指导。

“担心”

大师盘着双腿,双眼半睁半闭。

“我举几个例子你看看。”

萧尘清了清嗓子,整理了一下思绪后道,“第一,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对人类来说大得有些过分了吗数百亿光年的直径,从地球到最近的比邻星,最快的飞船也要花上近6万年。六万年啊,比人类的文明史还要长好几倍!”

“嗯!”

大师面无表情,微微点了点头。

“还有,人类的大脑有140亿个神经元,但从使用效率来看,仅在百分之二到十之间,这个大脑对人来说太过浪费了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人类基因测序完成后,科学研究发现人类基因组中百分之七十五到百分之九十为垃圾基因,不参与蛋白质编码,既而猜测这些垃圾基因可能有另外一些不明的用途。”

萧尘很是苦恼,“这些东西啊,都不敢往深处想,想多了,会疯。”

大师淡淡道,“科学不能解释的事情多了,你也不用如此苦恼。存在即是合理,就像你之前还不信炼气一说,现在呢”

萧尘若有所思。

“道可道,非常道。道,本就是变化无常的,此时,科学能解释的,彼时,则不一定。所以,凡事不必太过求根问底。生于天地之间,可寻道,不可寻根。”

“可寻道,不可寻根……”

大师继续道,“太过执着,必生心魔;凡事太尽,缘必早尽。有时候若想得到,必先要学会放下。这些都是最朴素的道理,可惜的是人们常不以为然,嗤之以鼻,却不知福祸就在其间。”

萧尘郑重地点了点头,细心地记下了,盘腿坐好,轻合双目,静心吐纳。

大师却睁开了眼睛,偏头看了一下身边的青年,眉宇间若有所思。

虽说这个徒弟修行刻苦,而且天资不错,但短短两年时间就修炼出气感,却是远远超出大师预料的;要知道,即使是大师自己,也花了近十年的时间。

即使他的天资不及这个徒弟,但也不可能差距如此之大。

难道天道……变了

大师望了望天空,东方升起一个红轮,一如往日。

萧尘自然不知大师所想,依旧过着平淡的生活。修行,写书,偶尔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出去聚聚,虽然二十有五了,还没有一个女朋友,小日子却也是过得有滋有味。

最近他在构思一部题名叫做《沙盒》的小说,写了五万多字,却怎么也写不下去了,太残酷,太绝望。

他不喜欢残酷的绝望,虽然他写的小说大多充满了绝望,但绝望中总透有希望的光芒;但是,这部小说,作为作者他却看不到希望在哪里。

所以,破天荒的第一次他太监了!

小说废弃了,一时也没兴致另开一个坑,日子突然显得有些无聊。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天,高中的死党一通电话将他叫了出来。

“师父,同学搞了一个聚会,这两天可能会在外面。”

虽然本生就是这五线小城的本地居民,可在这所生养的土地,萧尘并没有太多真正交得了心的朋友。既然要出城,就得同师父说一声。

大师哈哈大笑,倒是没有责备的意思,大手一挥,“去吧,年轻人要多走多看,入得了尘,才能出得了世。”

“嗯!”

萧尘应了一声,暗想这真是家有一老,如有一宝,随口说说,就蕴含了精深的哲理。

聚会的地方在青采市,是一个地级市,繁华是萧尘所在青阳市所不能比的。

他当年学习成绩还算不错,高中的母校就在青采市,所以同学也大都是青采市本地人。

开着自己的二手长安小面包,设置好导航,萧尘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走向母校的方向。

出门没多久,手机里就响起死党的声音,“大作家,现在人在哪儿呢”

萧尘骂了一句,“靠,才上高速。你呢”

“我在梦泽的服务站,你快点儿啊,我都等了大半个钟头了。”

萧尘哭笑不得,“自己有车不开,非要坐我的破车能怪谁我这车再快就该散架了,到时候咱们谁都去不成!”

“哪有你混得好啊,怎么也算是小有名气的作家了;我那车都是老头子接客的,开过来太晃眼!”

“呵……”

萧尘没说下去,兄弟之间互相吹捧太过生分,也没什么意思,“你帮我买一箱水,这车我好久没开了,今天走得急,忘了买水。我大概十分钟后到。”

那边应了一声。

十分钟后,车子进了梦泽服务站,萧尘远远地就看见一个穿着灰白色T恤的青年招手,圆而微胖的脸上带着如婴儿一般淫荡的笑容,一米八的大个子站在那里像个跑龙套的土匪。

“哈哈哈!”

见到来人,王铠快走几步,向前一跳,张开双臂,口中大叫,“一支穿云箭,千军万马来相见!”

萧尘见状,脸上密布一层正气,双手抱拳,沈声道,“两副忠义胆,刀山火海提命现!”

“萧大哥!”

“好兄弟!”

两人双手紧握,相视哈哈大笑。

车子在高速路上不快不慢地行着。

“没有多大变化啊!”

副座上,王铠随意地翻找着碟片。

“都是淘汰的东西,能有什么变化。”

“我说你人。”

找不到什么中意的歌手,王铠只能退而求其次,将一张经典老歌的碟片插了进去,随后靠坐在位子上,随着熟悉的旋律摇头晃脑,“说真的,我们都老了,你却像是没什么变化。”

“那是,我,清心寡欲之人,岂是你们这群声笑犬马之徒能比”

“你还正当自己是圣人了,知不知这次聚会是谁组织的”

“谁啊”

这个问题,萧尘想过,却也没太过在意,只是这几天书停了,正好没事,他才凑过来。若是平时,这种事他是理都不理的。

王铠一板一眼地说,“大公子叶俊夜啊,你的情敌!”

预料之中,萧尘淡淡一笑,“看来他算是我们这群中混得最好的了,不过,情敌一词,严重了。”

“开了一个公司,他那家伙是有点儿本事,做得不错,就连我家老头子都知道他!切!”

王铠嗤鼻了一声,似有些不以为然,又似有些羡慕嫉妒恨,“不过,还是你厉害!最后抱得美人归!”

“呵呵,你也知道,雪书她大多数时间都呆在国外,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,平时也不怎么联系!”

想起从高中开始就喜欢的那个女生,如今,七年过去了,一切的一切都彷如昨日,没有丝毫褪色,萧尘心中不由地有一丝自得和骄傲。

“那也是你自找的,我就不明白了,校花那么好的人,你怎么就不热心呢,她在国外求学,你追过去不就好了你真不怕她跟别的男人跑了”

萧尘自信一笑,“这就是陈见!恋爱讲究的就是给对方以空间和自由,抓得越紧,逃得越快,是你的跑不了。”

“佩服!”

王铠伸出大拇指,“不过说起来你们这样也不行啊,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,到底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啊”

“急什么。”

萧尘笑着说,“我们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很久,但都是聚少离多,二人世界的游戏到现在都还没玩够呢!”

“靠!你个畜生!难怪世人都说最浪是书生!霸占校花这么多年也不结婚,原来是馋人家身子!!”

“嘿嘿,不说我,你呢这么多年,你不结婚我不意外,但一直没女朋友可不像你的风格。”

“还是当年好啊!”

王铠没头没脑地吐了一句,目光透过玻璃望着窗外。

萧尘扭头,看见好友一向玩世不恭的脸上神情幽暗,眼睛深处也多了几丝愁绪,想来这几年他过得并不算太过顺心。

虽然,王铠的家境在全国也算得上最上层那一批,但开不开心,有时候跟财富还真的没多大关系。

第2节

血红的海水拍打着黝黑的礁石,浪花碎成千万点,少女双手拄着一柄银色的长剑,站在崖边,望着红海尽头如血的残阳,一身如晚霞一般的衣裳在海风中肆意飞舞。

她的容貌宁静恬淡,看不出喜怒哀乐,但拄剑而立的身姿,虽然同往常一样笔挺有力,此刻却显出一种难言的落寞。

“一千年前是永生,一万年后是最初。”

幽若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,林明挣扎着从床上爬起,看着窗外朦胧的夜色,这才明白自己又陷入了那个梦境。

奇怪的梦!

说不清缘由,只感觉一种无力的伤感。

下床,洗脸,冷水浇在皮肤上,凉意侵入燥乱的内心,林明这才精神微微一震好了许多。

凌晨五点,虽然还早,但既然答应了叶俊夜布置美丽心情的会场,他就会尽最大的能力做到最好。

美丽心情,青采高中外一家以餐饮休闲为主的娱乐城,充分考虑了学生的消费能力,这几年发展得一直不错,经过几次扩建,如今已是青采市小有名气的旅游及度假场所。

将聚会地点选在这里,叶俊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。

毕业后搞一次同学聚会不容易,不单单是因为大家天各一方,难以组织;更关键的问题是大家都怕了,不想来同学会受那份冤枉气。

有钱有势,混得开的不用说,天天开同学会也求之不得,平时锦衣夜行,憋屈得厉害,到了同学会上那还不显摆显摆

而比较落魄的同学就不好过了,不但精神上饱受摧残,还沦为别人炫耀的道具,自然也不会为了聚会而吃一肚子气。

叶俊夜自然不希望自己的聚会落入这样的俗套。美丽心情消费水平不高,面向的主要人群也是学生等消费能力不高的群体,娱乐城内的休闲设施也是喜闻乐见的大众货,人流最密集的是网咖。

因此,三天前,他就在这里预定了一层的网吧和一个大包间,作为此次聚会的场地。

搬礼品,水果,零食,布置场景,林明从早上六点一直忙到八点多,两个多钟头,累得一身臭汗,刚在一边坐下,就听见寂静的走廊里传来一阵脚步声和喧哗声。

不一会儿,七个衣着华丽光鲜,英俊帅气的青年男子成群结队地走了进来。

“夜少,布置得不错啊,费了不少心思吧”

几人看着网吧包厢正面墙上的巨幅彩画连连赞叹,虽然只是简单的线条构图,却将高中那段美好青葱岁月里的激情和光彩充分展现了出来。

“我哪有这水平,都是文柔的手笔。”

叶俊夜看着画,脸上带着如春日阳光般温煦的笑容。

“只羡鸳鸯不羡仙,今日我方理解其中真意。”

陈捷右手捉着下巴,嘴角微微裂开,望着画卷,一脸沈迷之色,“我和白少心里只剩下羡慕了!”

文柔是叶俊夜的新妻,去年年底,陈捷在他们的婚礼上才第一次见过,一见惊为天人,此后便恋恋不忘,每逢佳节他都会以祝贺为由,带着价值不菲的礼物,上门一睹芳容。

“我可不敢跟飞少爷相提并论!”

白苏看着陈捷脸上若有若无的淫色,眉目微皱,男人圈无有不知这位大少的滥情,那换女人是比换衣服还勤快。

“切!”

陈捷砸吧了一下嘴,对吊死在一棵女人树上的白苏颇为不屑,“那些庸脂俗粉给嫂子这样的天仙化人提鞋都不配,本就是供男人玩弄的玩具,她们为钱我为色,有什么问题难不成还要我为她们负责”

听到人声,包厢后门偏僻的角落里,一个穿着灰白T恤的林明擦了擦满头大汗,又从地上爬了起来,迎上前去,“夜哥,你们来了!这会场我布置好了,你看还有什么地方要改的。”

一股子汗味儿扑鼻而来,陈捷捂着鼻子嫌弃地趔了趔身子,大叫着,“哎哎,站远一点儿,不知道自己有多臭吗”

林明嘿嘿一笑,见对方一副矫揉造作的作态,心里一阵恶心,故意又朝他更走近了几步,指着角落里厚厚的一堆纸壳。

“这十几个大箱子,都是我一个人扛上来的,这包厢的布景也是我一个人搭的,我从早上五点干到八点,陈大少如果认为人干活可以不出汗的话,那我觉得陈少是真牛皮,明天去二分洲,还有两箱礼品,要不就由陈少你来搬”

“我……我可没那意思!”

陈捷后退两步,“我只是提醒你,同学马上就要来了,你这身农民工似的衣装也不怕别人耻笑。”

“农民工怎么了农民工也是靠自己流汗赚钱吃饭,比你大少专门啃老不知强到哪去了!”

“你——”

陈捷又暗暗将身体退了退,伸着雪白肥腻的指头指点着林明,“我懒得跟你废话,你自己不嫌丑,那你就穿着呗!”

“辛苦了。”

叶俊夜拍了拍林明的肩膀,像是没看见上面的灰尘和汗水,掏出钱包取出10张大钞,递了过去,“去洗一下,顺便在旁边的商城里换一身。”

“谢夜哥。”

钱拿在手里,林明心里记下了这份人情。

叶俊夜点点头,“去吧,快去快回。”

林明走远,看着叶俊夜阴沈如水的脸色,李炜呵呵一笑,“夜少,陈捷就是嘴贱,其实他没有什么恶意,你不要放心里去。”

“没事儿,大家来就是给我面子。”

叶俊夜面无表情地笑了一下,扬了扬手,“都坐吧,机器开起来,我们先撸一局。”

一局结束,叶俊夜一队惨遭屠戮。

陈捷所在的队虽然赢了,其本人却是被人收割了五次人头,立时啪的一声摔了鼠标,拉开椅子气唿唿地站了起来,抱怨道。

“夜少,以你如今的身价,兄弟我还以为能跟你见识一下咱们青采市云中界的风光!想不到竟会是这种破烂地方。”

“陈捷,把你的臭脾气收起来!”

李炜大喝了一声,给了他一个眼色。

这个聚会叶俊夜筹划了许久,若是有人在聚会上发疯,李炜相信叶俊夜表面依旧会笑意盈盈,但背后有什么手段就不好说了。

见叶俊夜不说话,林明起身解释道,“这地方我们以前上学的时候常来玩,聚会在这里主要为了纪念,陈少,夜少的聚会可不是让你来花天酒地的!”

“我们兄弟说话,哪有你插嘴的份儿!”

陈捷心里一直窝着火,他怎么也不明白叶俊夜为什么会如此看中这个乡下的穷小子,处处维护他,嘴里哼唧道。

“你认为好,那是因为你本身就是个烂人!高中时候,谁不知你林多余的外号呵呵,七年过去了,还是当年一副怂样。”

陈捷的话像一把尖刀,狠狠地扎在林明的心口上,让他脸上一阵青一阵白。

高考前夕,因为一场意外,他没能参加当年的高考,后来父亲突然过世,他就也没再复读。

所以,林明没上过大学,这在如今大学录取率近百分之九十五的华国,是一件很少见也很丢脸的事。

“够了!”

白苏拍案而起,“陈捷,夜少将地点选在这里怕的就是你这种挑三拣四的人,你不喜欢现在就可以给我滚。这次聚会,我们本也没有强求每个同学都必须到场。”

“哼。”陈捷冷哼一声。

林明在他眼里自然无足轻重,但白苏是叶俊夜的死党,家世又极其惊人。

他还不敢拂了对方的面子,抬了抬手,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呵呵笑道。

“我不过稍微发表了一下自己的意见,有些人太敏感我有什么办法。白少,你放心,夜少坐在这里,我不会乱来。”

“行!你的话我听到了。”

叶俊夜终于出声了,抬抬手道,“坐。”

风波就此平息,但聚会还没开始,就一场暴风雨,众人皆是郁闷,坐在位置上一阵沉默。

“小苏苏,夜天子,你们这是在干什么,大眼瞪小眼的,斗鸡呢”

正在这时,一声宛若黄鹂的嗓音从门口传来,人还未见,那清脆婉转的声音便冲淡了人心头间的阴郁。

“我的天啊!”

见到此人,白苏如蒙大赦,连忙迎了上去,“大明星,您可算来了。”

白苏指着如斗鸡一样互瞪着双目的林明和陈捷,压低声音小声道,“那两人刚杠了一场,俊夜也不管,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了,幸好你来了!”

“交给我好了。”

听白苏讲诉了原委,黄婵随手将小包往他的怀里一塞,脸上的笑容像春风吹过湖面,清澈的目光扫过全场,“在座的各位男士可还有单身的,本大小姐可还没男朋友哦”

“啊!”

场地中间像是炸了一个雷,好几人都将目光看向白苏,带着某种特殊的意味儿。

黄婵望向叶俊夜。

叶俊夜浅笑,缓缓摇头,“不要看我,我已经结婚了!”

在学校黄婵向来就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假小子。如今虽然七年过去,原来的假小子已经脱胎成一个风靡全国的大明星,可若是真和这女人纠缠上,就连叶俊夜也会感到头疼,不得不第一时间撇清关系。

白苏忙上前一步,脸上带着殷勤的笑意。黄婵纤细的胳膊一伸,拦在他面前,笑瞇瞇道,“你就免了,我知道你单身,但本小姐不喜欢太帅的男生,抱歉了。”

“不用这么残忍吧”

陈禾几乎不忍再看下去。

众所周知,白苏从高二时就开始追黄婵,如今九年过去了,按理说就算黄婵是块石头也该被白苏这滴水的功夫给滴穿了,可也不知怎么的,黄婵却愣是一点儿好颜色都没给过白苏。

黄婵却将目光投向了林明,俏笑焉兮地望着他,“大个子,你这些年过得怎么样,娶了嫂子吗”

“没呢。”

林明淡淡地应了一声,默然地移开目光,一眼都不想看眼前的女人。

一时间,黄婵只觉自己的心像是被扎了一下,隐隐作痛。

继续阅读:第3节